「盧文氏驕娃進步獎」評選準則
贊助人:1998年畢業生
捐贈獎學金年期:2019/20至2028/29(十年)
目的:鼓勵學弟學妹在學業上追求進步,挑戰自己
對象:本校小一至小六學生
小一評選準則及方法:
1. 比較學生該年度在學習態度、自理、課堂常規、同學相處等四個範疇進步最明顯的學生
2. 每班兩名學生獲獎
3. 每班由級主任、社工、中、英、數、人文及科學科老師商議選出
小二至小六評選準則及方法:
比較學生該年度兩次總結性評估的進步分數,較高者獲獎。小二至小五,比較總結性評估二及總結性評估三分數;小六則比較總結性評估一及總結性評估二的分數。
獎項:
小一每年每班兩名可分別獲得$250作為獎學金。
小二至小六每年每級進步最多的首三名學生,可分別獲得$500(首名)、$300(次名)、$200(第三名)作為獎學金。
每名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只可領取一次,如得獎學生已在曾獲得進步獎獎學金,有關名額將由同級的下一位同學補上。
運作: 每年7月份頒發,預計每年進步獎總金額為$6,000。